各学院(系、医院): 为落实教育部教研厅〔2019〕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培养管理的通知》,根据《承德医学院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暂行规定》文件之规定,2017级研究生须于第四学期进行中期考核。中期考核由各二级学院(系、医院)负责组织实施,对研究生思想政治表现及思想品德、业务学习、科研能力与实践技能、健康状况等进行综合评定,并填写《承德医学院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表》和《承德医学院研究生论文工作情况表》。各相关单位、部门按文件具体规定安排考核日程,6月30日前将考核材料汇总,作出书面总结上报研究生学院培养办公室。现将注意事项重申如下: 1、学院(系、医院)须按二级学科、专业成立考核专家组,由至少3名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专家组成,组长应具有正高职、导师资格。研究生指导教师不作为考核小组成员。 2、学院(系、医院)须组织研究生进行ppt汇报,汇报时间不少于30分钟。 3、考核组就研究生提交的中期检查材料进行评议,并检查学位论文选题、实际工作进展、发表论文、论文与实际科研(实践)工作情况的结合紧密度、实验记录、学术诚信等情况。如论文实际工作与开题有较大差异,研究生需重新开题。 研究生学院 2019年4月9日 附件:
1.教研厅【2019】1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培养管理的通知》 2.承德医学院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暂行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