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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7-05访问次数: 字号:[ ]


关于开展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工作的通知

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研究生培养二级学院(系、医院):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研究生教育的重要指示和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进一步规范研究生培养与管理,提升研究生教育内涵质量,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高层次人才需求的新要求和新变化,根据《关于改进和加强研究生课程建设的意见》(教研〔2014〕5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培养管理的通知》(教研厅〔2019〕1号)、《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教研〔2020〕9号)、《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管理的若干意见》(学位〔2020〕19 号)、《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实施方案》(教材〔2020〕6号)等文件精神,现就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以立德树人、服务需求、提高质量、追求卓越为主线,以强化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为目标,着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修订范围

此次培养方案的修订范围,包含全日制学术学位、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三、基本要求

1. 提高政治站位,增强主体责任。

各二级学院(系、医院)要切实加强党对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的领导,严格落实各环节管理职责,把抓督查、抓执行贯穿管理全过程。以立德树人作为根本任务,引导研究生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将正确的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贯穿于研究生教育和管理工作全过程,充分体现和发挥导师在思想引领中的主体责任。

要充分认识培养方案在研究生培养过程中的重要作用,成立由学院(系、医院)负责人、分管研究生的负责人、学科带头人、学术骨干、研究生指导教师、研究生任课教师、行业专家(专业学位)组成的修订小组。各单位要组织相关人员开展广泛调研,全面了解国内外高水平院校相关学科(专业学位类别)的培养方案设置,借鉴和吸收先进的教育理念和成功经验。

2. 以学位点合格评估指标体系为导向,优化研究生培养方案。

各学科学位授权点的培养目标须达到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制定的《一级学科博士、硕士学位基本要求》和全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编制的《专业学位类别(领域)博士、硕士学位基本要求》及各专业学位指导性培养方案的要求。根据基本要求结合我校学科自身特点等分类制订不同学科专业学位论文规范,合理设置学位授予的质量标准。培养方案要做到培养环节设计合理,学制、学分和学术要求切实可行,关键环节考核标准和分流退出措施明确。实行研究生培养全过程评价制度,关键节点突出学术规范和学术道德要求。

3.优化课程体系。贯彻本学科专业研究生培养目标和学位要求,重视课程体系的系统设计和整体优化。坚持以能力培养为核心、以创新能力培养为重点,避免单纯因人设课。根据人才培养需求设立学科基础课,依托培养方向设立专业选修课,淘汰多年未开出或已不适应培养需要的课程。专业课课程参照2020版《学术学位研究生核心课程指南(试行)》和《专业学位研究生核心课程指南(试行)》,并结合学科专业特色及实际开课能力设置。课程内容设计紧跟学科专业前沿进展,兼顾学科交叉融合,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要注重理论学习与研究生科研工作相结合,由系统知识传授向能力培养转变,重点培养学生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鼓励采用案例教学、模拟训练等教学方法,原则上专业学位培养方案中应开设一门案例课程。加强学术规范和学术道德教育,把论文写作指导课程作为必修课纳入研究生培养环节。研究生课程应结合自身内容和特点,明确课程思政育人要素,开展“课程思政”教学设计,充分发挥课程的思政教育功能,提炼专业课程中蕴含的思政教育、文化基因和价值元素。

4.鼓励学术交流活动。学术交流是科学研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高水平的学术活动可以使研究生了解本学科及相近领域的学术前沿,分享同行专家的研究成果,有助于开拓科研思路、激发科研灵感、提高鉴赏能力、夯实综合素质。鼓励各学院组织、参与高水平学术交流活动,在培养方案中须有研究生参加学术交流的要求。

四、修订日程安排

请各二级学院(系、医院)务必充分重视培养方案的修订工作,认真谋划、精心组织、科学论证,做好各学科专业培养方案的修订,着重审查课程设置的规范性和培养环节的完整性,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全面修订工作。

1. 9月27日前,各二级学院(系、医院)修订培养方案,征求意见,并将修订完成的培养方案提交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根据分委员会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

2. 9月30日前,各二级学院(系、医院)提交培养方案(含纸质版和word版)。培养方案纸质版需经各研究生培养二级学院(系、医院)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提交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培养方案论证意见。纸质材料报研究生学院培养办,word版发至邮箱:32568666@qq.com

 

                  承德医学院研究生学院

                         2021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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