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做好我校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工作,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规定》(学位〔1998〕54号)、卫生计生委等七部门《关于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卫科教发〔2013〕56号)、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医教协同深化临床医学人才培养改革的意见》(教研〔2014〕2号)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和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的试行办法》(学位〔2015〕10号)文件精神,我校2025年招收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临床医学硕士、中医硕士专业学位学员,具体事宜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端正。
(二)以同等学力申请临床医学、中医硕士专业学位须满足以下条件:
1.临床医学类、中医学类本科毕业生并获得学士学位。
2.正在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住院医师或已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临床医师。
3.申请人所申请的专业学位类别及领域应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业相对应。
二、申请程序
(一)全国统考
以同等学力申请临床医学、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的申请人,须参加并通过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及临床医学、中医硕士专业学位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
(二)资格认定
参加国家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统考的学位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到我校进行资格认定(具体资格认定时间请关注研究生学院网站相关通知),资格认定后可成为我校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在册学员。
(三)课程考核
课程设置按照注册当年全日制临床医学、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相关规定执行。在册学员可根据注册当年公布的课程进行自学,课程考核时间请关注研究生学院网站相关通知。
(四)学位论文
1.学位论文撰写
通过国家统考及课程考核合格的学位申请人,可进行学位申请资格认定并双向选择导师,在导师指导下完成学位论文开题、课题中期考核、论文撰写等工作。
2.学位论文审阅
学校对提交的学位论文进行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后,并组织相关专业专家对学位论文进行匿名评阅。匿名评阅通过后方可申请答辩。
3.学位论文答辩
申请人按照学校关于学位论文答辩的具体要求和程序完成学位论文答辩。
(五)临床能力考核
以同等学力申请临床医学、中医硕士专业学位人员,须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视为通过临床能力考核。
(六)学位授予
以同等学力申请临床医学、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的申请人申请学位前,须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论文答辩,达到学校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全部要求。经所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定,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授予临床医学或中医硕士专业学位。
三、培养年限
一般为三年,最多为六年。申请人自注册之日起,必须在六年内获得硕士学位。否则此次申请无效,所交费用不予退还。
四、缴费与退费
依据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冀发〔2016〕4号)、《关于放开同等学力等研究生非学历教育人员申请硕士、博士学位收费的复函》(冀发改函〔2020〕299号)文件精神,我校经充分论证并报请相关部门批准,每学年每生收取学费10000元,基本学制三学年,共计30000元。注册三年内因故中途退学者,自退学申请之日起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在校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计算,每学年按10个月计算;注册三年以上因故中途退学者,学费不予退还。
五、申请流程
(一)网上注册
2025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临床医学、中医硕士专业学位须于11月1日-11月16日登录“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网址:https://tdxl.chsi.com.cn),在“申请人登陆”处进入注册页面进行注册,查看申请流程、上传电子照片、填写本人基本信息、提交学位申请,具体接收专业见上述平台发布内容。
(二)现场资格审查
完成网上注册、电子照片上传、基本信息录入及提交学位申请后方可进行现场确认(采集图像、签署《诚信承诺书》)及资格审查。
1. 时间:2025年11月1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逾期不再办理。
2. 地点:河北省承德市双桥区普宁小镇88号承德普宁酒店(避暑山庄店)。
3. 资格审核需提交以下材料:
(1)《承德医学院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资格登记表》(见附件);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4)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尚未取得医师资格证书人员须提交培训证明及承诺书(见附件);
(5)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正在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住院医师须提交培训证明及承诺书;
(6)已工作人员需递交加盖单位公章的《承德医学院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人员所在单位推荐书》(见附件)。
申请人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和申请身份材料的真实性,一经学校或认证部门查证为不属实,即取消录取资格,责任由申请人自负。
(三)全国统一考试
我校报名参加同等学力全国统考的考生,必须是已通过我校信息采集和现场确认并完成资格审核的在册学员。以同等学力申请临床医学、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的申请人,须参加并通过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及临床医学、中医硕士专业学位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
具体报名时间及方式以报考当年国家通知为准。
六、其他
1.凡在我校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人员,不得同时向其他学位授予单位提出学位申请。
2.我校只接收参加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统考语种为英语的人员。
3.同等学力人员申请学位有关工作纳入“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工作管理信息平台”统一管理。
4.在以往同等学力全国统考中因作弊而被取消考试资格的考生,在考试资格取消期限内不得报考。
5.研究生学院联系电话0314-2291121。
附件
附件:相关表格.doc:
承德医学院研究生学院
2025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