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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河北省教育厅研究生课程思政示范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6-22访问次数: 字号:[ ]


各研究生培养二级学院、导师、研究生授课教师:

接教育厅通知,我校可推荐申报河北省教育厅研究生课程思政示范课程8项、教学研究示范中心1个,具体内容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示范课程、教学名师和教学团队

1.课程已纳入人才培养方案或专业考试计划,实施学分管理并至少经过两个学期或两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

2.课程准确把握“坚定学生理想信念,教育学生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爱人民、爱集体”主线,结合所在学科专业、所属课程类型的育人要求和教学特点,深入挖掘课程所蕴含的思政教育资源,优化课程思政内容供给。

3.课程注重体现学校办学定位和专业特色,注重价值塑造、知识传授与能力培养相统一,科学设计课程目标和教案课件,将思政教育有机融入课程教学,达到润物无声的育人效果。

4.课程注重课程思政建设模式创新,教学内容体现思想性、前沿性与时代性,教学方法体现先进性、互动性与针对性,形成可供同类课程借鉴共享的经验、成果和模式。

5.课程可由一名教师讲授,也可由教学团队共同讲授。入选示范课程相应授课教师、团队自动认定为省级研究生课程思政教学名师和教学团队,教学名师和教学团队不单独申报。

6.课程授课教师政治立场坚定,师德师风良好。课程负责人具有高级职称,能够准确把握相关课程开展课程思政建设的方向和重点,并融入课程教学全过程。课程教学团队人员结构合理,任务分工明确,集体教研制度完善且有效实施,经常性开展课程思政建设教学研究和交流,课程思政建设整体水平高。

7.课程考核方式和评价办法完善,育人效果显著,学生评教结果优秀,校内外同行专家评价良好,形成较高水平的课程思政展示成果,具有良好的示范辐射作用。

8.课程要以培养高层次创新人才为核心,挖掘科研思政元素,突出科研育人。

(二)教学研究示范中心

1.中心聚焦课程思政教学实践和理论研究,发展定位准确,育人理念先进,工作规划清晰,任务职责明确,运行机制完备,建设特色鲜明。

2.中心负责人政治立场坚定,师德师风良好,对如何结合本校办学定位和学科特色开展课程思政建设有深刻理解,具有丰富的课程思政建设实践经验和理论研究成果。中心人员配备科学合理,具有相应的课程思政建设实践经验和理论硏究基础。

3.中心积极探索创新课程思政建设方法路径,形成具有推广价值的经验做法和高质量的研究成果,能够有效指导和有力推进学校、院系、教师不同层面的课程思政建设,并在校内外形成示范辐射效应。

4.中心支持指导不同学科专业、不同类型课程,立足专业特色和课程育人特点开展课程思政建设,建成一批课程思政优质资源,建有宣传展示数字化平台,并开展推广共享。

5.中心开展经常性的课程思政建设教师交流、观摩和培训活动,汇聚专业课和思政课教师合力,积极推动教师课程思政建设能力整体提高。

6.中心探索建立课程思政建设质量评价体系和考核激励机制,推动学校将课程思政建设成效纳入院系、教师的绩效考核内容,不断提高教师开展课程思政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

7.中心在政策、经费和条件等方面保障有力,具有开展课程思政教学设计、分享、展示、培训、研讨等活动的良好基础和支撑能力。

二、申报程序

省级硏究生课程思政示范项目申报评审工作由省教育厅学位管理与研究生处组织实施,每年申报一次,采取单位推荐、专家评审、网上公示、公布立项的程序进行。

(一)单位推荐。学校在省教育厅规定限额内推荐,按照“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组织初评,并将评审结果在校内公示。

(二)专家评审。省教育厅聘请专家按照项目建设实施方案的要求,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遴选。

(三)网上公示。对拟立项建设的优质课程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四)公布立项。对公示通过的项目给予立项,并发文公布。

对于立项的示范课程项目,省级财政拟对每门课程项目补助专项建设经费2万元/年;对于立项的教学研究中心,拟给予建设经费4万元/年,经费使用与管理参照科研经费管理办法执行。项目建设期一般为1年。

三、报送方式

(一)项目申报人请于2021年6月29日前按申报要求将申报材料上交研究生学院,由研究生学院组织专家进行初审,评选出推荐上报省教育厅的项目,并公示5个工作日。

(二)上报材料包括《河北省研究生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教学名师和团队申报书》《河北省研究生课程思政教学研究示范中心申报书》纸质版、附件及佐证材料一式一份,电子版(PDF版),发送至邮箱32568666@qq.com。

四、联系方式

申报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可联系研究生学院,电话0314-2291121,杨老师。

附件:

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研究生课程思政示范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

中心申报书

课程申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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